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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新竹市政府網站轉錄,民國95.04.24新聞 與 民國95.05.12新聞
http://www.hccg.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81393
http://www.hccg.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82138

結論
1.關埔都市計畫,包含 (a)關長重劃區, 與 (b)光埔重劃區
2.關長重劃區範圍:關東路以南、光復路以北新莊街以東,面積約14.14公頃
3.光埔重劃區範圍:埔頂路以南、慈雲路兩側範圍,面積約44.9公頃
4.進行方式: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開發,並經市政府審核合,因民間加入,可增加開發速度

=======以下為關長重劃區新聞========
新竹市政府為積極推動「擴大新竹市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簡稱關埔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引進民間力量參與公共建設,減輕市府財政負擔,縮短開發時程,除向內政部爭取關埔都市計畫原規定區段徵收開發方式增列市地重劃開發方式外,並決定市地重劃開發時,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開發,且由市政府相關單位組成自辦市地重劃輔導推動小組,輔導及協助各自辦市地重劃區之開發。
位屬關埔都市計畫內本市關東路以南、光復路以北新莊街以東之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14.14公頃,由李丹貴君等7人發起經市政府核准成立「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市政府95年1月3日核定其申請擬自辦市地重劃範圍,籌備會旋即展開土地所有權人重劃意願調查,在籌備會及地方人士的積極奔走努力,使範圍內重劃意願得以最短時間徵得過半人數及面積同意辦理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乃檢附重劃計畫書向市政府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經市政府審核合於重劃相關規定,於95年5月8日核定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該核定計畫書籌備會自95年5月10日至95年6月9日止於本市東區區公所、關東里辦公處、新莊里辦公處、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地址:新竹市關東路125號)等處公告30天,並通知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歡迎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至上揭公告處所閱覽。
市府表示,關埔都市計畫的開發,因涉及到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等相關繁瑣耗時的法定及作業程序,此次能以很短的工作時間,核定關長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即因林市長將本開發案列為首要市政工作之一,由地政局重劃課全體同仁積極努力辦理的結果。
該重劃計畫書於公告期滿日起二個月內籌備會會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章程、重劃計畫書,並互選代表組成理事會、監事會後,成立重劃會,依重劃會章程與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法定權責及重劃相關規定,開展土地分配、重劃工程、地籍整理等重劃工作。



=======以下為光埔重劃區新聞========
新竹市政府為積極推動「擴大新竹市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簡稱關埔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引進民間力量參與公共建設,減輕市府財政負擔,縮短開發時程,除向內政部爭取關埔都市計畫原規定區段徵收開發方式增列市地重劃開發方式外,並決定市地重劃開發時,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開發,且由市政府相關單位組成自辦市地重劃輔導推動小組,輔導及協助各自辦市地重劃區之開發。
位屬關埔都市計畫內本市埔頂路以南、慈雲路兩側範圍之光埔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44.9公頃,由陳王錫君等7人發起經市政府核准成立「光埔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市政府95年1月3日核定其申請擬自辦市地重劃範圍,籌備會旋即展開土地所有權人重劃意願調查,在籌備會及地方人士的積極奔走努力,使範圍內重劃意願得以最短時間徵得過半人數及面積同意辦理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乃檢附重劃計畫書向市政府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經市政府審核合於重劃相關規定,於95年4月19日核定光埔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該核定計畫書籌備會將於本市東區區公所、龍山里辦公處、新莊里辦公處、埔頂里辦公處、光埔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地址:新竹市埔頂路270號)等處公告30天,並通知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歡迎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至上揭公告處所閱覽。
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關埔都市計畫的開發,因涉及到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等相關繁瑣耗時的法定及作業程序,此次能以很短的工作時間,核定光埔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即因林市長將本開發案列為首要市政工作之一,由地政局重劃課全體同仁積極努力辦理的結果。
地政局表示,本案開發完成不僅能實現關埔都市計畫的規劃成果,並能對區位的道路、排水系統做優質的改善。以轄區內龍山里為例,陳萬福里長積極奔走的光武段923至832-2地號間慈雲路規劃排水系統、長春街165、167巷與光復路一段544、476巷連接計畫道路、帝王庭園旁八公尺道路連接埔頂路、光復路一段576巷2弄附近的三條巷道改善排水系統及連接道路等地方需求,均能結合本開發案而接續完成。
該重劃計畫書於公告期滿日起二個月內籌備會會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章程、重劃計畫書,並互選代表組成理事會、監事會後,成立重劃會,依重劃會章程與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法定權責及重劃相關規定,開展土地分配、重劃工程、地籍整理等重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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